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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过璃净——杂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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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才用人德为先

作者:admin  时间:2013-09-11  浏览数:0

记得2006年,中铁二局五公司新到任领导班子,面对当时部分干部的浮躁心理和各种表现,在上任后的公司第一次大交班会上,主要领导公开阐述新班子的用人观:有德有才者要重用,有德缺才者要选择使用,有才无德者坚决不用!如此鲜明的用人观,立刻引来广大员工热议。随着这些年优秀人才的成批出现,管理水平的大幅提升,公司的快速发展壮大,现在回头看,我们不得不承认,这一德为先决的用人理念,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,而且对企业的发展必将产生深远影响。

“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,干部就是决定因素。” 选人用人事关事业兴衰、人心向背、干部成长,事关企业的生存发展乃至国家前途、民族未来。“德才兼备,以德为先”这是我们党历来的用人原则。就是在坚持德才兼优标准的同时,必须把品德放于首位,作为人才选用的前提来考察。

然而现实中,用人时没有正确把握“德”这个前提,而重才轻德,重业务能力轻思想作风的现象时有发生,由此导致的恶果也随之而来。如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前副局长,清华大学硕士毕业的“高才生”肖明辉,这个“想干事,能干事”的年轻干部,担任副局长不到两年,就因受贿达1600余万元,于201210月被判无期徒刑,时年仅32岁。再从近年集团公司所发生的案件来看,绝大多数违纪违法者,当初也都是业务精、能力强的管理“行家里手”,但最终都因为道德低下、品行不正、贪得无厌而走上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,贻误自己前程,并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。诸如此类的案例并不在少数,究其根源,固然有个人自律不强、组织教育不严等,但我们发现其中有不少人选用时,是因为对“德”这个前提条件把握不严甚至“带病提拔”所致。选用时要么以耀眼的工作业绩掩盖了道德的灰暗,要么是只看到眼前一时的“良好表现”不顾其动机,或只因“有闯劲”而忽视其它条件就委以重任等等。正如有的领导在总结用人教训时感言:选人用人时把能不能干事看得太重,而忽视了道德品质的根本性、必要性,所以埋下了用人上的隐患,最终给单位和社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,教训深刻。

德的问题本质上是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问题,说到底是党性问题。所以选人用人的“伯乐”必须坚持党性原则,牢牢把握以德为先,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原则,用坚强的党性,保证选人用人的公信度。

要考察一个人的工作业绩不难,如何真正了解一个人的德?要从做事和做人两个层面上去分析、从成长的轨迹中去把握、从优缺点的准确认识中去评价,从工作之余的情况中去了解。一是从履行岗位职责中了解,要在工作态度、工作成效以及工作中表现出的团结协作精神中看德;二是从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看德,特别是在危急时刻能否冲在一线,将个人得失置之度外,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工作;三是在关键时刻看德,在大是大非考验面前,能否服从组织、顾全大局、坚持原则、是非分明;四是从对待个人名利看德,在利益诱惑面前,能否正确对待、真诚谦让,以平和的心态接受组织的决定。

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,加强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,真正坚持德才兼备,进一步突出以“德”为前提、以“德” 为先决的选人用人标准,建设一支广大职工群众充分信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,这是实现企业持续、健康发展,顺利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基础和保证。

 

任洪达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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